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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侨食品:南侨食品集团(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605339南侨食品(605339)2024-03-11 20:31

南侨食品集团(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2023 年 12 月修订)等要求,南侨食品集团(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刘许友、黄泽民、 王艳萍以及离任独立董事陈怀谷、王明志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 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刘许友、黄泽民、王艳萍、陈怀谷、王明志的任 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 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 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 断的关系,因此,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南侨食品集团(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3 月 11 日 南侨食品集团(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 2023 年度独立性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人刘许友,于 20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