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蓝天燃气:蓝天燃气独立董事关于独立性情况的自查报告
605368蓝天燃气(605368)2024-03-25 18:48

蓝天燃气独立董事关于独立性情况的自查报告 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的要求,我们作为公司 在任独立董事对独立性情况进行自查,结果如下: (七)最近十二个月内我们不曾具有第一项至第六项所列举情形 的人员; (八)我们不属于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 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具备独立性的其他人员。 综上,我们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关于独立董 事独立性的要求,特此向公司董事会报告。 (一)我们不属于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配 偶、父母、子女、主要社会关系; (二)我们不是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一 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配偶、父母、子 女; (三)我们不是在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 五以上的股东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 子女; (四)我们不是在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 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五)我们不是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