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天燃气:招商证券关于蓝天燃气不提前赎回“蓝天转债”的核查意见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不提前赎回"蓝天转债"的核查意见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河南 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天燃气"、"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2 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的要求,就蓝天燃气本次不提前赎回"蓝天转债"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 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 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630 号)核准,公司 于 2023 年 8 月 15 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 870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 元,发行总额 8.70 亿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85,672.57 万 元。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 了审验,并于 2023 年 8 月 21 日出具了中兴财光华审验字(2023)第 321001 号 《验资报告》。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