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旺科技:杭州华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1月修订)
杭州华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确保杭州华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的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明确董事会的职责权限,规范董事会内部机构及 运作程序,充分发挥董事会的经营决策中心作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 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杭州华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的常设机构,是公司经营决策和业务的领导机构,是 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机构,对股东大会负责并向其报告工作。 第三条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名,设董事长一人。 第二章 董事会职权 第四条 董事会依法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各项法定职权应当由董事会集体行使,不得授权他人行 使,不得以公司章程、股东大会决议等方式加以变更或者剥夺。 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会其他职权,涉及重大事项的,应当进行集体决策,不 得授予董事长、总经理等其他主体行使。 第三章 董事会召集与通知 第六条 董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