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龄液压: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独立董事评估 - 公司董事会对独立董事刘云、高芝平独立性进行评估[1] - 二位独立董事确认不存在不得担任情形[1] - 经核查未在公司及主要股东公司任他职[3] - 董事会认为符合独立性要求[3] 信息发布 - 专项意见于2024年4月24日发布[4]
独立董事评估 - 公司董事会对独立董事刘云、高芝平独立性进行评估[1] - 二位独立董事确认不存在不得担任情形[1] - 经核查未在公司及主要股东公司任他职[3] - 董事会认为符合独立性要求[3] 信息发布 - 专项意见于2024年4月24日发布[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