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莱新材: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福莱新材归还募集资金并继续使用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归还募集资金并继续使用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的核查意见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人")作为浙江福莱新材料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莱新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向不特定 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 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福莱新材归还募集资金并 继续使用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账及存储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315 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3,000.00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格为 20.43 元/股,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