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莱新材: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吕炜劼)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现提名吕炜 劼先生为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 人,并已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 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被提名人已同意出任浙江 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 董事候选人声明)。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与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性的关 系,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 一、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 政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 5 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 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被提名人作为本次独立董事候选人,在本次提名时尚未取得独立 董事资格证书,被提名人承诺在本次提名后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举办 的最近一期独立董事相关培训。 二、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 求: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如适用); (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 1 易所自律监管规则以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