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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包装:森林包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605500森林包装(605500)2024-04-22 17:41

森林包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森 林包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 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 整体利益,尤其关注中小股东合法权益不受损害,不受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 位或个人的影响。若发现所审议事项存在影响其独立性的情况,应向公司申明并 实行回避。任职期间出现明显影响独立性的情形的,应及时通知公司,必要时应 提出辞职。独立董事应当按时出席董事会会议,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运作情况, 主动调查、获取作出决策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独立董事应当亲自出席董事会会 议,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