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包装:森林包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募集资金系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向投资者募集 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 本办法所称的超募资金,是指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募集资金金额的部分。 第三条 募投项目通过公司的子公司或者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实施的,公司应当确 保该子公司或受控制的其他企业遵守本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第四条 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督促公司规范使用募集 资金,自觉维护公司募集资金安全,不得参与、协助或纵容公司擅自或变相改变募集资 金用途。 第五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直接或者间接占用或者挪用公司募集资金, 不得利用公司募集资金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获取不正当利益。 森林包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森林包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 和管理,切实保护公司和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 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