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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百科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688005容百科技(688005)2024-08-02 21:52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关于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于 2024 年 8 月 2 日在北京海淀区板井路 69 号世纪金源商务中心 8 层容百科技会议室召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以下 简称"本所")接受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出席会议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和《宁波容百新能 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根据对事实的了解和对法律的理解,已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是否合法及是否符合《公司章程》、出席会 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的合法有效性,以及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表决结果 和决议的合法有效性发表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