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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百科技: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提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审查意见
688005容百科技(688005)2024-07-12 18:46

综上,我们同意提名聂昕先生、李运姣女士、梅月欣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审核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以及《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宁波 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 员,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基于审慎独立判断的立场,认真审核了 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现就提名聂昕先生、李运姣女士、 梅月欣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事项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经审阅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聂昕先生、李运姣女士、梅月 欣女士的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