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百科技: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聂昕
独立董事任职经验 - 需具备五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等工作经验[1] 独立性要求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前十股东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无独立性[2] - 在持股5%以上或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人员及其直系亲属无独立性[2] - 最近12个月内有不具备独立性情形之一的人员无独立性[2] 不良记录情形 - 最近36个月内受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有不良记录[3] - 最近36个月内受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3次以上通报批评有不良记录[3] 其他任职限制 - 兼任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三家[4] - 在公司连续任职不超六年[4] 其他要求 - 承诺提名后参加上交所独立董事培训并取证[4] - 任职后不符资格将辞去职务[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