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鑫科技: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 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第四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成就 并作废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事项之 法律意见书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501 号上海中心大厦 11、12 楼 电话:021-20511000 传真:021-20511999 邮编:200120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 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第四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成就 并作废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事项之 法律意见书 致: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部分 引言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或"我们")接受乐鑫信息科 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鑫科技"或"公司")的委托,指派沈 诚律师和王倩倩律师作为公司特聘专项法律顾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股权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