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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邦股份: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广州方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的法律意见书
688020方邦股份(688020)2024-08-08 18:14

增持前持股情况 - 苏陟间接持有公司12.48%股份[8] - 李冬梅直接及间接合计持有7.98%股份[8] 增持计划 - 拟增持金额不低于300万且不超500万[10] - 实施期限自2024年2月8日起6个月内[13] 增持结果 - 增持94,179股,占总股本0.12%,金额3,012,681.61元[16] - 苏陟合计持股12.57%,李冬梅合计持股8.00%[17] 合规情况 - 本次增持属可免发出要约情形,符合法律规定[21] - 公司已履行现阶段信息披露义务[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