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邦股份: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广州方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了规范广州方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 金的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包括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配股、增发、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 司债券等)以及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募集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 划募集的资金。 第三条 公司董监高应当勤勉尽责,督促公司规范使用募集资金,自觉维护 公司募集资金安全,不得参与、协助或纵容公司擅自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直接或者间接占用或者挪用公司募 集资金,不得利用公司募集资金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 获取不正当利益。 第五条 公司配合保荐机构或者独立财务顾问在持续督导期间对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事项履行保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