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邦股份: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广州方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广州方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保荐机构") 作为广州方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邦股份"、"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机构,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广州方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对方邦股 份拟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 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4.5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 项进行了核查,并出具本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关于同意广州方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212 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 所出具《自律监管决定书》(〔2019〕151 号),同意广州方邦电子股份有限公 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0,000,000 股,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 1,077,600,000.00 元,扣除与发行有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