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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宜上佳:董事会议事规则(2023年12月修订)
688033天宜上佳(688033)2023-12-12 18:52

北京天宜上佳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宗旨 为了进一步规范北京天宜上佳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 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 称《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北京天宜上佳高新材 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办公室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董事会秘书兼任董事会办 公室负责人,保管董事会和董事会办公室印章。 第三条 董事会会议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董事会每年应当至少在上下 2 个半年度各召开 1 次定期会议。 第四条 定期会议的提案 在发出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的通知前,董事会办公室应当充分征求各董事的 意见,初步形成会议提案后交董事长拟定。 董事长在拟定提案前,应当视需要征求总裁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意见。 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