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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宜上佳: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2月修订)
688033天宜上佳(688033)2023-12-12 18:51

北京天宜上佳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北京天宜上佳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治理水平,规范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以及《北京天宜上佳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 报告工作。内部审计部门对审计委员会负责,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须保证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委员会的工作职责, 勤勉尽责,切实有效地监督公司的外部审计,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促进公司 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第四条 公司须为审计委员会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配备专门人员或机构承 担审计委员会的工作联络、会议组织、材料准备和档案管理等日常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