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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宜上佳: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688033天宜上佳(688033)2024-04-26 20:11

违规情况 - 公司2024年4月25日收到北京证监局警示函决定书[1] - 公司2024年3月8日知悉董事长被留置,3月15日才披露,信息披露不及时[1] 责任认定 - 副董事长兼总裁、董事会秘书对违规行为负有责任[2] 救济途径 - 不服监督管理措施可60日内向证监会申请行政复议[2] - 不服监督管理措施可6个月内向法院提起诉讼[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