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邦科技:烟台德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烟台德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烟台德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本公司")治理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规范运作中的作用,维护公司 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 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 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烟台德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 照相关法律法规、《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 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 东合法权益。 第四条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 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