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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邦科技:烟台德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688035德邦科技(688035)2023-11-22 20:31

烟台德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宗旨 为了进一步规范本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 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 求,以及《烟台德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 公司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三名独立董事,设董事长 1 人。 董事会设立审计、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对董事 会负责,依照公司章程和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履行职责,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 议决定。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独立董事应占二分之一以上并担任主任委员(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为 会计专业人士,且其成员应该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 董事会秘书负责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保管董事会印章。 第三条 定期会议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董事会每年应当至少在上下 2 个半年度各召开 1 次定期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