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虹科技: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4年2月)
募集资金支取 - 一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超5000万元且达净额20%,公司及银行通知保荐人[6] 募投项目完成 - 超完成期限且投入未达计划50%,公司重新论证[9] -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可在到账后6个月内置换[12] 闲置资金使用 - 投资产品需董事会审议,监事会、保荐机构同意[13] -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单次不超十二个月[14] 节余资金处理 - 低于1000万可免特定程序,年报披露使用情况[15] 超募资金使用 - 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监事会和保荐人发表意见[17] - 优先补充缺口、用于项目或还贷[18] - 单次达5000万元且超总额10%以上,提交股东大会[19] - 每十二个月累计还贷或补流不超总额30%[19] 募投项目变更 - 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及保荐、监事会同意[22] - 仅变更地点,董事会审议,2个交易日公告[23] - 拟变更项目,董事会审议后2个交易日公告[26] - 拟转让或置换,董事会审议后报告上交所并公告[24] 项目进展核查 - 董事会每半年度核查,出具报告并公告[26] - 保荐人至少每半年度现场调查,年度出报告[27] 审计审核 - 审计委员会等可聘会计师审核,董事会报告上交所并公告[28] 制度生效 - 本制度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