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芯中科:龙芯中科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章程修订 - 2024年4月25日召开会议审议多项章程修订议案,待股东大会审议[1] - 交易涉及资产超公司近一期审计总资产50%需股东大会审议[2] - 同一类别且与标的相关交易按12个月累计计算[3] 制度规定 - 独立董事提议开临时股东大会需全体过半同意[3] - 特定股份比例及选举独立董事等情况实行累积投票制[3] - 董事辞职书面报告,董事会2日内披露[3] 组织架构 - 董事会设审计等专门委员会,审计委主任为会计专业人士[3][4] 会议提议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股东规定在章程修订体现[4] - 1/3以上董事等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5] 分红政策 - 董事会2个月内完成股利派发,中期分红有上限[5] - 明确现金分红比例计算方式[6] - 调整现金分红政策需多环节审议通过[7] 其他事项 - 修订后章程等已在交易所网站披露[8] - 董事会提请授权管理层办理工商变更等事宜[8] - 公告于2024年4月27日发布[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