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华科技: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罗克佳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或"保荐机构")担任罗克 佳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佳华科技")首次公开发行A 股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和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 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 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等相关规定履行持续督导职责,对佳华科技部分超募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 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关于罗克佳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66 号文核准,佳华科技于 2020 年 3 月 10 日以每股人民币 50.81 元的发行价格公开发行 19,334,000 股人民币普 通股(A 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98,236.05 万元,扣除承销和保荐 费用 9,434.33 万元(实际不含税承销及保荐费为9,634.33 万元,前期已预付 200.00 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88,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