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赛生物_7-1 发行人及保荐人关于审核问询函的回复(修订稿)(豁免版)
关于 上海凯赛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 之回复报告 (修订稿) 联合保荐人(主承销商)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111号 二〇二四年三月 7-1-1 上海证券交易所: 根据贵所于 2023 年 12 月 26 日出具的上证科审(再融资)〔2023〕249 号 《关于上海凯赛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 询函》(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的要求,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中信证券"、"保荐机构"或"保荐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招商证券"、"保荐机构"或"保荐人")作为上海凯赛生物技术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赛生物"、"发行人"或"公司")本次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会同发行人及发行人律师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以下简称"锦天城"、"发行人律师")和申报会计师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申报会计师")等相关各方,本着 勤勉尽责、诚实守信的原则,就审核问询函所提问题逐项进行认真讨论、核查 与落实,并逐项进行了回复说明。 除特别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