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唯赞: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与独立意见
南京诺唯赞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我们 作为南京诺唯赞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 独立、审慎、客观的原则,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事 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一、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的独立意见 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以及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 公司合理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 率,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该事项及已履行的审批程序符合关于募集 资金使用的相关法律法规与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 为,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 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 (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关于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授信担保,系基于公司实际经营业 务开展需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