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宏气体: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审核意见
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4年9月19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 员会委员,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基于审慎独立判断的立场,认真 审阅了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现就提名丁维平先生、陈忠 先生、朱谦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事项发表审查意见如下: 经审阅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丁维平先生、陈忠先生、朱谦先生 的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未持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 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 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 事;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 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经查 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