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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路科技:安路科技内部审计管理规范
688107安路科技(688107)2024-01-02 19:24

内部审计工作 - 目的为监督政策执行、查处违规、强化经营管理[2] - 要求遵守法规制度,以经营目标为中心,遵循“只查不究”原则[2] 规范适用范围 - 包括公司及下属全资、控股公司[3] 报告与检查频率 - 审计部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每年提交内部审计工作报告[5] - 至少每半年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检查一次[6] 审计调查规定 - 审计人员不得少于2人[9] 审计类型与方式 - 按工作内容划分有4种类型[11] - 按工作范围划分有5种类型[13] - 有报送(送达)审计和就地审计2种类型[13] 审计流程时间 - 提前3日下达《审计通知书》,1个月内完成审计检查工作[20] - 被审计单位15日内反馈执行结果[17] - 被审计单位10日内可向审计委员会申诉[20] - 审计委员会10日内作出处理[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