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测科技:监事会议事规则
江苏联测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宗旨 为进一步规范江苏联测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的议事 方式和表决程序, 促使监事和监事会有效地履行监督职责, 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 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江苏联测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监事会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监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监事会定期会议应当每六个月召开一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 监事会应当在十 日内召开临时会议: 第三条 定期会议的提案 在发出召开监事会定期会议的通知之前, 监事会主席应当向全体监事征集会议 提案, 并视需要向公司员工征求意见。 1 (一) 任何监事提议召开时; (二) 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通过了违反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 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和其他有关规定的决议时; (三)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不当行为可能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害或者在市场中造 成恶劣影响时; (四)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被股东提起诉讼时; (五)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受到证券监管部门处罚或被证券交易所 公开谴责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