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测科技: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江苏联测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以会计专业人士身份被提名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 应具备较丰富的会计专业 知识和经验, 并至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第一条 为完善江苏联测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 促进公 司规范运作, 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以及《江苏联测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 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 并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 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 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 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照有关法 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认真履行职责, 在董事会中发 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 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尤其要关注中小 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第四条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 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