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然股份: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上海卓然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卓然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 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科创板上市规则》")、《上 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海卓然工程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公司规章制度,并结合公司实 际情况,制定本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公开发行证券(包括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配股、增发、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发行权证等)以及非公开发行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 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 第三条 董事会应当负责建立健全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确保该制度的 有效实施。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应当对募集资金存储、使用、变更、监督和责任追 究等内容进行明确规定。 第四条 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督促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