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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部超导:西部超导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688122西部超导(688122)2023-12-25 18:16

西部超导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下设证券法律部,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董事会秘书或者证券事务代表兼任证券法律部负责人,保管董事会和证券法律部印 章。 第三条 专门委员会 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专门委 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 定。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 西部超导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宗旨 为进一步规范西部超导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 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证券法律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董事会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1 第四条 定期会议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董事会每年应当至少在上下两个半年度各召开一次定期会议。 第五条 定期会议的提案 在发出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的通知前,证券法律部应当充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