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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硅产业:董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5月)
688126沪硅产业(688126)2024-05-24 17:40

董事会会议召开 - 董事会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2次,上下半年度各至少一次[4]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股东等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董事长10日内召集主持[4] - 定期会议提前10日送达通知文件,临时会议提前3个工作日送达[4][6] - 定期会议通知变更需提前3日发书面通知[7] 董事会会议出席 - 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9] - 独立董事连续2次未出席且不委托,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9] - 一名董事不得接受超2名董事委托[10] 董事会会议表决 - 表决实行一人一票,记名和书面方式进行[14] - 提案决议须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特殊情况从规定[15] - 董事回避时,无关联董事过半数出席且过半数通过,不足3人提交股东大会[16] 董事会会议档案与披露 - 会议档案保存不少于10年[19] - 会议结束后及时报上交所备案,按要求提供记录[22] - 涉及特定事项及时披露,重大事件按格式公告[22] 规则生效与解释 - 规则自股东大会通过生效,修改报股东大会批准[25] -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解释规则[25] - 规定与法律法规或章程不一致,以其为准,未尽事宜按要求执行[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