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硅产业(688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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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硅产业:8月15日将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证券日报网· 2025-07-30 19:13
证券日报网讯7月30日晚间,沪硅产业发布公告称,公司将于2025年8月15日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 大会。本次股东大会将审议《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 <公司章程> 的议案》等多项议案。 ...
沪硅产业(688126) - 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2025年7月)
2025-07-30 17:01
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 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 金的管理和使用,切实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上 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要求,结合公 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所指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 权性质的证券(包括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配股、增发、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 行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以及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 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 第二条 公司募集资金应当专款专用。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应当符合国家产业 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践行可持续发展理念,履行社会责任,原则上应当用于主 营业务,有利于增强公司竞争能力和创新能力。公司募集资金应当投资于科技创 新领域,促进新质生产力发展。 第 ...
沪硅产业(688126)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7月)
2025-07-30 17:01
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8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和《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的和利 用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及其衍生品;拥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应当合并计 算;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还包括记载在其信用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及其衍生品。 第四条 公司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应知 悉《公司法》《证券法》 ...
沪硅产业(688126) -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5年7月)
2025-07-30 17:01
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 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以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 现以下情形时,临时股东会应当在 2 个月以内召开。 (一)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 2/3 时; (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股本总额的 1/3 时; (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五)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时; (六)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一条 为完善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治 理结构,保障股东依法行使股东权利,确保股东会高效、平稳、有序、规范运作,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 指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 ...
沪硅产业(688126)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7月)
2025-07-30 17:01
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选聘(含续聘、改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审 计工作和财务信息的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 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和《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会计报告发表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行为。 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除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之外的其他法定审计业务 的,可以视重要程度比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 计委员会")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会决定。 (二)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完善的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 (三)熟 ...
沪硅产业(688126) - 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7月)
2025-07-30 17:01
上市与股本 - 公司于2020年4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首次发行62,006.82万股[4] - 公司注册资本为274717.7186万元[5] - 发起设立时发行股份总数为1,620,000,000股,面额股每股1元[10] - 已发行股份总数为274717.7186万股,均为普通股[11] 股东与持股 - 发起设立时,上海国盛和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持股数均为567,000,000股,比例均为35%[10] - 发起设立时,上海武岳峰等三家持股数均为162,000,000股,比例均为10%[10] 股份限制与转让 - 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17] - 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同类别股份总数的25%,上市1年内及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17] 股东权利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查阅会计账簿、凭证[21]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审计委员会或董事会起诉违规董高[24] 股东会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36] - 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自行召集和主持股东会[41]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44] 董事会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为3人,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72] - 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 - 2人[72] - 董事会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召开前10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78] 交易与担保 - 应由董事会批准的交易事项中,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10%以上[73] - 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需提交股东会审议[34]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00] - 公司实施现金分红,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的10%,最近三年累计不少于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03] 其他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报,前6个月结束2个月内报送并披露中报[100]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111]
沪硅产业(688126)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7月)
2025-07-30 17:01
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 息披露工作的管理,保护公司、投资者、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 益,规范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 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 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所有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 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以及按照现行的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所应披露 的信息。"披露"是指信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规定的媒体,按规定的程序,以 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布,并送达证券监管部门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是指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重大资产重组、再融资、重大交易有关各方 等自然人、单位及其相关人员,破产管理人及其成员,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和 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承担信息披露义务的主体。 第二章 信息 ...
沪硅产业(688126)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7月)
2025-07-30 17:01
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独立董事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具有本制度所要求的独立性; (三)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规 则; (四)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法律、会计或经济等工作经 验;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法人治理结构,改善董事会结构,强化对内部董事及经理层的约束和监督机制, 保护中小股东及债权人的利益,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及《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 的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 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二章 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 (五)具有良好的 ...
沪硅产业(688126)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2025年7月)
2025-07-30 17:01
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 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 暂缓与豁免行为,督促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以下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 依法、合规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 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 《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 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按照《上市规则》《规范运作》及其他相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办理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业务的,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的信息存在《上市规则》《规范运作》及上 海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业务规则中规定的可暂缓、豁免信息披露的情形的,无须 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由信息披 ...
沪硅产业(688126) - 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7月)
2025-07-30 17:01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内部审计工作,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实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规范化、标准化, 发挥内部审计工作在促进公司经济管理、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 范》《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 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内部机构的与财务报告和信息披露事务相 关的所有业务环节所进行的内部审计工作。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公司审计部或人员依据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和本制度的规定,对本公司各内部机构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 务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等开展的一种评价活动。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由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和全体员工共 同实施的、旨在合理保证实现以下基本目标的一系列控制活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