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溢光电: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交易审议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六种情形之一,需董事会审议并及时披露[8][9]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六种情形之一,除董事会审议,还需股东大会审议[9] - 期货和衍生品交易预计动用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利润50%以上且超500万元等三种情形之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12] 市值及投资计算 - 本制度中的市值指交易前10个交易日收盘市值的算术平均值[10] - 公司12个月内连续以同一或相关资产为经营投资标的,以累计数计算经营投资数额[10] - 对外投资设立公司可分期缴足出资额的,以约定全部出资额为标准适用审批程序[10] 交易规定 - 公司从事期货和衍生品交易应编制可行性分析报告并提交董事会审议[12] - 对外投资涉及使用募集资金需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规定[12] - 涉及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投资需遵守公司章程及关联交易管理制度[12] 理财与投资处理 - 公司进行委托理财应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并签署书面合同[17] - 公司可在投资项目经营期满、经营不善破产等五种情况收回对外投资[19] - 公司可在投资项目与经营方向背离、连续亏损等四种情况转让对外投资[19] - 投资转让应按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办理,批准程序和权限与投资实施相同[19] 制度说明 - 本制度“以上”“以下”含本数,“少于”等不含本数[21] -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和《公司章程》执行[21] - 本制度由董事会拟订,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修改亦同[21] - 本制度生效后原《对外投资管理制度》自动废止[21]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