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杰华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4年8月修订)
688141杰华特(688141)2024-08-30 18:58

股东大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一次,需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2]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等情形发生时,公司需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3] 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6种交易事项需股东大会审议批准[6] - 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6种担保事项需股东大会审议批准[6] - 公司购买、出售资产交易,涉及资产总额或成交金额连续12个月内累计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股东大会审议[7] 股东大会召集反馈 - 独立董事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会需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10] - 监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会需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10]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会需在收到请求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11] 自行召集股东大会规定 - 监事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大会,召集股东持股比例在决议公告前不得低于10%[12] - 监事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大会,会议费用由公司承担[13] 临时提案相关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14] - 召集人应在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出股东大会补充通知[14] 股东大会通知时间 - 年度股东大会应在召开20日前通知各股东,临时股东大会应在召开15日前通知[15]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确认后不得变更[16] 股东大会延期或取消 - 股东大会延期或取消,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16] 股东大会投票时间 - 股东大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8] 中小投资者关注事项 - 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公司股东等对公司总额高于300万元且高于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5%的借款或资金往来需关注[18] 中小投资者定义 - 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监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9] 年度股东大会报告 - 年度股东大会上,董事会、监事会应就过去一年工作作报告,独立董事应作述职报告,述职报告最迟在发出年度股东大会通知时披露[22] 候选人提名 - 单独或合并持股3%以上的股东可提名非独立董事和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25] - 单独或合并持股1%以上的股东可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25] 股东大会决议通过比例 - 股东大会作出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30] - 股东大会作出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30] 关联交易事项决议 - 关联交易事项决议须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半数以上通过,特别决议范围需非关联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的2/3以上通过[23] 股东投票权征集 - 公司董事会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禁止有偿或变相有偿征集,除法定条件外不得设最低持股比例限制[24] 独立董事选举 - 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应实行累积投票制,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单独计票披露[25] - 公司最迟在发布选举独立董事股东大会通知时提交候选人材料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28] 特别决议担保与交易 - 按担保金额连续12个月累计计算,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需特别决议通过[30] - 公司购买、出售资产交易,涉及资产总额或成交金额连续12个月内累计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30] 会议记录保存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32] 股东大会提案实施 - 股东大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将在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31] 股东请求撤销决议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召集程序、表决方式或决议内容违规的股东大会决议[34] 规则生效与解释 - 本规则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时亦同[36] - 本规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