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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盈通:北京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关于武汉长盈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688143长盈通(688143)2024-08-26 19:50

法律意见书 北京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 关于武汉长盈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 法律意见书 武汉市武昌区武珞路 42 际中心 3 号楼 28-30 层 OInFO12 二〇二四年八月 法律意见书 北京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 关于武汉长盈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武汉长盈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是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 律执业资格的律师事务所。本所接受武汉长盈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的委托,就公司召开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 会")的有关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 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以 下简称"中国法律法规",仅为本法律意见书之目的,不包括香港特別行政区、澳 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的法律、法规)以及《武汉长盈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