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方科技: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 滝恆上海津師事務所 DEHENG SHANGHAI LAW OFFICE 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 501 号白玉兰广场 23 层 电话: 021-55989888 传真: 021-55989898 邮编: 200080 Article C 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 德恒 02G20240014-00001 号 致: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 2024年 1 月 25 日〈星期四 )召开。德恒上 海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受公司委托,指派王筱宁律师、胡宝月律师 (以下简称"本所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