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凌信息:关于珠海高凌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及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法律意见书 广东精诚粤衡律师事务所 关于珠海高凌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调整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及 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 法律意见书 二〇二四年七月 广东精诚粤衡律师事务所 广东省珠海市情侣中路 47 号怡景湾大酒店五层 电话:(0756)-8893339 传真:(0756)-8893336 Alpha® 广東精誠粤衡律師事務所 法律意见书 目 录 | 释 义 | | --- | | 第一节 律师应当声明的事项 | | 第二节 正文 . | | 一、 本次调整、本次作废的批准与授权 . | | 二、 本次调整的相关情况 . ······················ · · · · ··· | | 三、 本次作废的相关情况 . | | ・・・ 四、 其他事项 | | 8 五、 结论意见 | 法律意见书 释 义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下述含义: | 公司、高凌信息 | 指 | 珠海高凌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 | | 本所、本所律师 | 指 | 广东精诚粤衡律师事务所及经办律师 | | 《公司章程》 | 指 | 《珠海高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