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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凌信息: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688175高凌信息(688175)2024-04-23 17:42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珠海高凌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 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 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珠海高凌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珠海高凌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由三名成员组成,其中应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董事长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