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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凌信息: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688175高凌信息(688175)2024-04-23 17:42

珠海高凌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四)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六条 独立董事行使下列特别职权前应当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讨论, 并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方可行使: (一)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上市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珠海高凌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 运作》《珠海高凌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和《珠海高凌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以下简称"《独立董 事制工作度》")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 聘的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 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全部由独立董事参加的会议,独立董事应当 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召开。召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原则上应当于会议召开前 3 日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