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柏楚电子: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688188柏楚电子(688188)2024-08-14 17:52

激励对象 - 激励对象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等[5] - 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需在股权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确定[5] - 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归属前须在公司(含子公司)任职12个月以上[8] 业绩考核 - 股权激励计划2024 - 2027年分年度对公司业绩指标考核[10] - 首次授予部分2024 - 2026年业绩考核目标A收入或净利润增长率分别不低于50%、100%、150%[11] - 若预留授予部分2025年授予完成,2025 - 2027年业绩考核目标A收入或净利润增长率分别不低于100%、150%、200%[14] 归属比例 - 激励对象年度绩效考核分五档,归属比例分别为100%、90%、80%、40%、0%[17] - 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限制性股票数量计算方式[17] 考核安排 -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限制性股票考核不通过作废,不可递延[17] - 激励对象每期限制性股票归属前一会计年度为考核期间[18] - 首次授予部分考核期间为2024 - 2026年,若预留部分2024年授予完成考核与首次一致,2025年授予完成考核年度为2025 - 2027年[19] 考核流程 - 公司人力资源部在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指导下负责考核工作,保存结果并形成报告上交[20] - 人力资源部应在考核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通知被考核对象结果[21] - 被考核对象对结果有异议可申诉,委员会10个工作日内复核确定最终结果[21] - 考核结果由人力资源部归档保存,绩效考核记录保存期5年,超期文件经批准后统一销毁[22] 实施时间 - 本办法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自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生效后实施[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