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科立: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一)现金管理目的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作为正在进行无锡市德 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科立"或"公司")持续督导工作 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 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等相关规定,经审慎核查,就德科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 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3 年 8 月 10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无锡市德 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 1743 号),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3,464,021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 63.51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19,999,973.71 元,扣除发行费人民币 2,8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