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派科技:气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气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各位董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气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气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的相关规定,我 们作为气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认真审阅了 相关材料后,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对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 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调整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的独立 意见 公司董事会对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名单和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气派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 的相关规定,公司所作的决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本次调整在公司 2023 年第三 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调整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