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科能源: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4年7月修订)
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的管 理和使用,切实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晶科 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要求,结合公司的实 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募集资金是指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包括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配股、增发、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 券等)以及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募集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 集的资金。 第三条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通过公司的子公司或公 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实施的,适用本制度。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负责建立、健全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 专户存储、使用、变更、监督等内容进行规定,明确募集资金使用的分级审批权 限、决策程序、风险控制措施及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