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尔达: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杭州凯尔达焊接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一) 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二) 具有较强的偿债能力。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以第三人身份为他人提供保证、抵 押、质押或其他形式的担保,包括公司对子公司(包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 50% 以上的子公司和其他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的子公司)以及公司能够对其实施重 大影响的参股公司(以下简称"参股公司")的担保。 公司为自身债务提供担保不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对外提供担保应遵循慎重、平等、互利、自愿、诚信原则。控股 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不得强制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 第四条 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如适用)应当在董事会审议对外担保事项 (对合并会计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除外)时就其合法合规性、对公司的影 响及存在风险等发表独立意见,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累计和当期 对外担保情况进行核查。如发现异常,应当及时向董事会和监管部门报告并公告。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二章 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条件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杭州凯尔达焊接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对外担保行为,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保护公司财务安全和投资者的合法 权益,根据《中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