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尔达: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2024年4月修订)
杭州凯尔达焊接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提高杭州凯尔达焊接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或"本公司")规范运作水平,明确公司独立董事在年报工作中的职责,充 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年报编制和披露方面的监督作用,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 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7 号——年度报告相关事项》等相关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独立董事应在年报的编制和披露过程中,按照有关法律、行政 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责任和义务,勤勉尽责的 开展工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第三条 独立董事应督促公司真实、完整、准确地在年报中披露所有应披露 的事项。 第四条 公司董事长为年报沟通机制的第一责任人,证券部门为协调部门, 内审部门及财务部门为牵头部门。其中,协调部门负责安排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审计委员会、管理层与年审机构沟通会议的组织、记录、档案保管和日常联络, 并为审计委员会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资料和条件;牵头部门负责向独立董事专门 会议、审计委员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