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昀冢科技: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688260昀冢科技(688260)2023-11-29 18:34

苏州昀冢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六)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 (七)公司的其他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关联自然人和潜在关联 第一条 为保障苏州昀冢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 披露合法、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 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苏州昀冢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等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制定本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以下简称"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本 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是指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重大资产重组、再融资、重大 交易有关各方等自然人、单位及其相关人员,破产管理人及其成员, 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承担信息披露义务的 主体。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以下人员和机构: (一)公司董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