臻镭科技:浙江臻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沖行 >T 防范控股股东及类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1. 总则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浙江臻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子 公司的资金管理,防范和杜绝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行为的发生,保 护公司、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 若干问题的通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之间的资金往来管理。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与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之间 的资金往来亦适用本制度。 2. 定义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但不限于:经营性资金占用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等生产经营环 节的关联交易产生的资金占用。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公司代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垫付工资、福利、保险、 广告等费用和其他支出,代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偿还债务而支付资金;有偿 或无偿、直接或间接拆借给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其 他关联方承担担保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