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臻镭科技:浙江臻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688270臻镭科技(688270)2023-09-28 15:36

浙江臻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翁国民 周守利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浙江臻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 理人员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 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 规范运作》《浙江臻镭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浙江臻镭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浙江臻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 事,本着真实、忠诚及勤勉的工作态度,基于独立、认真、谨慎的立场,现就 董事会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经审阅张兵先生、谢炳武先生、陈浔濛先生、李娜女士的个人履历,我们 认为,上述人员具备履行高级管理人员职责的能力,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 券交易所规定的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和条件,不存在被中国 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 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